非得要“尝鲜” 多人进了ICU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秦至)进入雨季,各种野生蘑菇逐渐冒头,凭“经验”采食野生蘑菇满足了一些市民的“尝鲜”乐趣,误食毒蘑菇事件也随之频发。记者了解到,近期,我市各大医院陆续收治野生蘑菇中毒患者10余例,多名患者情况危急进入重症监护病房,经抢救才得以脱险。

7月16日,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希望广场儿童院区急诊接诊了一名家住庄河的9岁男孩。男孩晚间进食自采野生炖煮蘑菇,次日出现腹痛,初期可耐受,后来腹痛逐渐加重,伴恶心,呕吐10余次,于当地医院洗胃后被紧急送至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希望广场儿童院区。经检查,患儿出现严重肝功能损害,医生紧急联系重症监护室进行血压净化治疗。经过治疗,患儿肝功能得到了明显改善,病情逐渐稳定。与患儿同食野生蘑菇的姥姥、姥爷及母亲亦均有症状,分别在成人医院就诊。

无独有偶,72岁的于先生患有小脑萎缩和老年痴呆,食用了家人采摘烹炒的野生蘑菇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于先生先经当地医院救治,后于7月17日凌晨转送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入院时,于先生表现为烦躁不安,经检查,于先生肝功能损害严重,转氨酶增高,被送入重症监护病房。经过3次血浆置换等对症治疗,于先生的病情得以有效控制,现已转危为安。

家住普兰店的夫妇二人因食用在自家附近采摘的野生蘑菇中毒,双双出现胃肠道症状,继而出现明显肝功能损伤,于7月16日进入大连市中心医院抢救。入院时,二人病情不容乐观,需要迅速有效地清除体内毒性物质。医生采取了血浆置换和连续血液净化治疗,尽可能减少患者肝损伤,二人情况逐渐好转,现已康复出院。

众所周知,野生蘑菇不可随意采食,可为何年年都有误食蘑菇中毒的病例?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医生刘晨曦说:“野生蘑菇中毒主要是由于自采野生蘑菇和在移动商贩处购买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引起的。一些市民年年都采食野生蘑菇,没想到这一次‘失手’了。”一旦误食毒蘑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甚至是多种症状交织。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集团)急诊医学部副主任陈海明介绍,常见蘑菇中毒按临床症状分为急性肝损害型、急性肾衰竭型、横纹肌溶解型、胃肠炎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和光敏性皮炎型,除此之外还可造成其他系统脏器损害。需警惕的是中毒“假愈期”,部分病人经治疗后,急性胃肠炎症状逐渐减缓甚至消失。但由于毒素被肠道吸收入血后,侵害了实质脏器,病情会在1~2天后迅速恶化,尤以肝、肾损害为重。因此,在中毒初期症状缓解时,仍应留在医院积极接受治疗,确保病情稳定好转再出院。凡同食过同样蘑菇者,无论是否发病,都需要立即到医院进行检查。大连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纪颖提醒,野生蘑菇种类繁多,在野外,无毒的蘑菇往往会和有毒的蘑菇混生,难以分辨。不采、不买、不食野生蘑菇才是避免误食中毒的有效方法。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