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事关困难家庭取暖救助

近日,大连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大连市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办法》意见的公告。

救助范围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

(三)城乡分散供养的孤儿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以下统称孤儿家庭);

(四)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含城乡低收入家庭)。

上述家庭中能够通过其他渠道获得采暖补贴的,可以不再给予取暖救助。

救助标准

(一)居住暖气房集中供暖救助标准。按家庭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和当地供热收费标准确定,每个家庭只计算一套住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和孤儿家庭,按60平方米住房标准予以救助,住房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实际住房面积予以救助;城乡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含城乡低收入家庭),按42平方米住房标准予以救助,住房面积不足42平方米的,按照实际面积予以救助。

(二)居住无暖气房分散取暖救助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和孤儿家庭,给予720元取暖救助;城市其他困难居民家庭(含城市低收入家庭),给予500元取暖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和孤儿家庭,给予300元取暖救助;农村低收入家庭,给予210元取暖救助。

征求时间:

2023年9月13日至10月13日。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