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发布水文化遗产标准

井惠群 张伟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陈雨萌

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市水务局归口,市水务学会牵头起草的大连市地方标准《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于近日发布,这是全省首次发布水文化类评价认定规范,开创了我省水文化遗产标准化管理的先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发布后,我市将据此对全市水文化遗产进行认定,并更好地进行活化利用,包括建立水文化公园、博物馆、展览馆等,这是大连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重要一环。

据市水务学会水文化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岩介绍,该标准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以及水文化遗产认定及评价三方面内容,规定了规范使用范围为物质水文化遗产,包括工程类和非工程类(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可参照本规范执行);分别从历史价值评价、科学与技术价值评价、社会价值评价、艺术价值评价四部分进行了具体规范,并提出了相应的指标体系,规定了价值评价表。标准将水文化遗产分为三级。

最早源自唐朝的众多水文化遗产将得到标准认定

水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母体文化,是民族文化的精髓。水文化遗产可以体现一个时代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

我市水事活动历史悠久,水文化遗产星罗棋布,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水利工程、文化建筑、史料留存,类型多样,内涵丰富,部分仍在继续发挥作用。

唐朝的鸿胪井碑,是1300年前留下中国东北领土主权的石刻凭证,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维护中国主权的权威作用;1879年建成的龙引泉,是我国最早的城市供水工程,入选“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二批)”;1898年建成的旅顺净水厂,与龙引泉、寺沟塘坝组成当时的城市供水系统;1910年建成的沙河口净水厂,是大连市内最早的净水厂,沿用至今;位于西郊公园的王家店水库、大西山水库,是大连市内最早的梯级供水水库;还有拥有五种坝型的碧流河水库及龙王塘水库,已成为著名的水利风景区。

目前,这些都已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水文化遗产的价值阐释,无法发挥传承和弘扬优秀水文化的作用。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水文化遗产尚未认定,未得到应有的保护,包括汉代水井、近代老铁山灯塔雨水工程、地下水库等。因此,为明确水文化遗产认定程序,统一水文化遗产价值评价方法,保护水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优秀水文化,我市制定了《水文化遗产评价及认定规范》标准。

水文化遗产将得到完善和保护

水文化遗产是水文化传承的核心价值和表现形式,作为中国文明历史发展进程的重要见证,承载着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凝聚着中国历代水利人的创造精神,蕴含着推动历史发展和科学进步的哲学思想、科学技术、艺术文化价值,水文化遗产的认定,对完善大连市水利等工业遗产具有重要意义。

大连的水文化遗产是历史留存下来的宝贵财富,在除害兴利、兴业惠民、生态景观、艺术鉴赏、创新创造、治国安邦、传承永续等七方面具有极高的价值;在防洪、排涝、城市供水、灌溉、引水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对河流湖泊生态、环境起到保护与改善作用;还与水体及周边环境形成景观体系,具有提升自然和人文景观观赏性等作用。大连的水文化遗产展示了古代社会较高的科技水平,体现了古人在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对江河湖泊的认知和创新,对当代的治水具有启迪和借鉴意义。

随着文化旅游产业的兴起,大连各地通过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使水文化遗产不仅带动了文化产业的繁荣,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其在空间布局、造型设计、材料选用、色彩装饰、风格格调等建筑艺术上的创意表现手法和艺术水准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在大众审美、艺术鉴赏、陶冶情操、愉悦心情等方面具有重要功能。标准的制定,可以使这些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和活化利用。

编辑:姜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