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只管自己跳得嗨
广场舞该怎么避免噪声扰民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孙霞
晚上孩子在家里学习,却被窗外吵闹的广场舞吵得心烦意乱;周末早上想睡个懒觉,却被楼下小广场晨练队伍的高音喇叭喊醒;在单位着急写个方案,却被邻近公园里通过扩音器引吭高歌的人们搅扰了思路……相信这些场景,很多人都遇到过,可能也正在被这样的问题困扰。本次人代会,多位市人大代表也把这样的问题和他们的建议带到会上,希望能探讨出让广场舞、晨练等百姓喜欢的健身休闲方式与周边居民和谐共处的管理方式。
公园、小区广场成噪音污染重灾区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市民闫先生花了比其他楼同户型多3万多元的价格,买了小区的“楼王”,就因为楼下有个广场加上水系景观。但现在,他和很多邻居们也因为这个广场闹心不已。“小区里有个广场舞的队伍,每天早晚都在楼下广场跳舞,音响声音很大,尤其是夏天,窗户都开着,特别吵!”闫先生说,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及广场舞的领队沟通过多次,每次谈完会好一段时间,可是过几天声音又逐渐放大了。
在中山公园附近办公的市民乔琳也有这样的闹心事。公园里长期有几支健身和表演队伍,尤其是唱歌的团体,音响声音往往开得很大,春夏秋冬三季基本都是从早上九点多钟能延续到晚上六七点钟,基本与单位的办公时间一致。“高分贝的噪音往往会影响同事们工作,有时候开会都得特意把窗户关严实。”乔琳说。而记者注意到,这样的问题在星海公园和市内其他几个大型公园也多多少少地存在。
近年来,噪音污染成了一种隐形的污染,尤其是公园、小区广场的部分广场舞、晨练队伍,由于外放音响开得很大,对周边居民、办公企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也引发了一些邻里、社会矛盾。
让广场舞与周边和谐共处
“这表明广场舞的治理面临着空间与活动管理的碎片化、政府部门权责不清等问题。”市人大代表李飞表示,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视角来看,由城市广场舞、晨练所引发的社会冲突,一方面体现的是公民为了自身的利益诉求的据理力争,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更加关注城市公共空间的使用,并关注公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和道德建设。
因此,李飞建议,应重点完善城市广场舞、晨练相关制度设计。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不同利益主体共同参加制度设计,制定《大连市民文化广场管理办法》。比如规范城市广场舞、晨练的过度活动,协调居民之间有关城市广场舞的冲突矛盾;明令禁止居民在晚上9:30至次日6:30开展有噪音的文化娱乐活动,并规定音量限制的范围,对于违反规定的居民应当受到何种处罚。
李飞认为,当居民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应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公安局、城管、社会组织联合的协同治理机构。市人大代表王学强则建议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渠道,市民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对在公共场所私自使用超高音喇叭唱歌娱乐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对于经查实的投诉,应该给予严肃处理。
培育公众的公共精神
“另外,还应该培育公众的公共精神。”李飞表示,在维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尊重居民的正当的休息权,开展广场舞、晨练活动的时候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政府应当积极作为,引导居民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他人的利益。同时,还可以考虑引入科技手段来治理广场舞、晨练噪音扰民问题。例如,可以使用智能噪音监测设备来实时监测广场舞、晨练噪音的强度和持续时间,并通过手机应用程序提醒参与者控制音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