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连市首批8315名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上岗

为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以及新聘用的5名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与甘井子区中心小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一道,聚焦“四督四看”内容,对该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开展现场监督工作。


监督员一行对该校食堂主副食库内食品原料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等加工制作环节,餐饮具、食品容器洗消等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聘用、每周菜谱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查看,督促校方进一步落实落细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和措施,压实校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也是《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出台后,大连市组织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首次开展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为全面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依据《管理办法》,大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了首批校园食品监督员聘任工作,经与各区市县的人大、政协、机关工委、工会以及学校(含幼儿园)学生家长委员会、高校学生会进行联系,首批8315名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已聘任到位。其中,社会共治代表1219名,家长委员会代表6728名,学生代表368名。目前,已完成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档案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证》制作配发等工作,并将按照职责和程序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下一步,全市各级食安办将会同市场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对全市聘任的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开展一次全覆盖式培训,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能够有效履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职责,形成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校园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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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员主要职责:

(一)坚持公益服务,对校园食堂、供餐单位、校内食品销售者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

(二)开展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实施“四督四看”,监督贮存、监督加工、监督设备、监督洗消,看校长(园长)负责制、看岗位责任制、看信息公开制、看食品安全自查等落实情况。

(三)开展校内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实施“五监督”,监督冷藏冷冻设施、监督不销售过期食品、监督不销售霉变生虫食品、监督不销售含有色情低俗标签食品、监督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四)原则上,每学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不少于1次。

(五)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收集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意见、建议,督促各类校园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内食品销售者立行立改,并向属地食安办报告。

文字:张克明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左莹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