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市机构改革任务

为率先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鹿道铭)日前,中央正式批复了《大连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月17日,全市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全省机构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市机构改革任务,为率先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体制机制保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熊茂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绍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启尧,市委副书记刘宏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德新传达《大连市机构改革方案》主要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问题,为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到我市机构改革全过程各方面,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深化机构改革,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动“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有效破解基层治理体制机制难题的迫切需要。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主题主线,牢牢把握健全完善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这一中心任务,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工作导向,牢牢把握优化协同高效这一重要原则,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推动各类机构、各种职能、各项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连实践注入强劲动力。

会议强调,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我市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不折不扣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要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金融管理、科技管理、社会管理、数据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调整优化。要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执法层级、归并执法队伍、下沉执法力量、理顺职责关系,构建以区县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要调整完善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简约高效便民的基层管理体制,持续为基层扩权赋能、减负松绑。要落实人员编制优化配置和领导职数管理要求,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和基层人员力量,切实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要着力推动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

会议强调,要把党的领导贯穿机构改革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负总责,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党委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部部长直接抓,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抓好分管领域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好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要压茬有序推进,市级机构改革要抓紧组织实施,区(市)县机构改革要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要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改革风清气正。要精心组织实施,做深做细思想教育,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区市县党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编办主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