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全市金融业总资产达3.1万亿元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邵海峰

建设好、发展好区域性金融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大连的政治任务和时代赋予大连的历史使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近年来先后编制印发了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十三五”“十四五”规划,颁布实施了我市金融业发展首部地方性法规《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条例》,出台了《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与发展行动方案》,形成举全市之力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共识和工作格局。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金融发展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俞红玫介绍了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新进展。

据介绍,经过多年建设发展,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金融业总资产3.1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在地方生产总值占比保持在9%左右。拥有银行、保险等各类持牌金融机构300家,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7类地方金融组织209家,已初步形成种类齐全、功能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资本市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境内和主要境外上市公司40家,其中,境内上市公司32家,占全省36%;“新三板”挂牌企业50家,占全省37%。全市保险深度、保险密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连商品交易所已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农产品、塑料、煤炭、铁矿石期货市场,成交量居全球主要衍生品交易所第八位。我市连续18次入选“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GFCI)”,已连续四期实现评分和排名提升。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