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大连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全面完成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强)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对市检察院和10个基层检察院、4个派出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7个区所属29个街道党工委开展了提级常规巡察。截至1月25日,市委第五轮巡察全部反馈完毕。

反馈会上,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反馈了巡察情况。各街道所在区党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相关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安排的态度更加积极主动,党的领导有一定加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有所提升,基础建设和治理得到新的规范,促进农村发展、提升精细化治理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都产生了新的积极变化。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单位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得还不够持续深入,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方面存在温差、落差。有的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存在短板弱项,发展思路不清、动力不足、资源禀赋活化发掘利用不够。有的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措施不够有力,工作主动性不强、精细化不够、机制平台不落实。有的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担当作为不够,营造尊商安商环境不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到位。有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成效不明显,风险叠加、化解不力、拖累发展。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用力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不经常,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有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有偏差,“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用人管理不规范。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推动反馈问题即知即改、全面整改。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负全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整改工作。各街道属地党委要结合省委巡视整改,加强对所属街道整改工作的领导指导督导,一个一个研究,一项一项推动,确保相关问题得到妥善有效解决。要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9·7”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六个建设”和市委《提升清单》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咬定目标不放松,敢闯敢干加实干,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推动“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共同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大连新篇章。

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