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场监管局节前食品安全检查问题逐一整改

欺诈宰客、调包宰秤……严打!

通讯员 井惠群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仰山

春节临近,为保障市民度过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盯节日期间消费集中的“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民生消费重点领域,组织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整体情况良好,对于部分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督导组现场指正并提出整改意见,由属地监管部门持续跟进督促整改落实到位。1月29日,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局多个部门组成的督导组,以及中山区市场监管局监管人员对我市大型商超、连锁生鲜超市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打折促销标注“原价”有讲究

1月29日下午,记者跟随督导组来到中山广场友谊商城友谊超市。临近节日,超市内不少商品都标注了打折促销的字样。在散装食品区,某淡干虾皮标注“原价88元每斤,现价69元每斤。”督导组检查了该商品的销售情况,看标注原价是否真实准确。正在检查的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管理处监管人员吕文婷告诉记者,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标明“原价”的商品,其“原价”应不高于在本经营场所内促销活动前7天内的最低成交价格。若促销活动前7天内没有交易,“原价”应当不高于最后一次交易价格。她还提醒广大经营者一定要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促销。

在进口预包装食品区,督导组检查了进口商品包装是否标有“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编号”。监管人员提醒,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已获得注册的企业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时,应当在食品内、外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

整体良好 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随后,记者跟随督导组来到新隆嘉超市(远大大厦店)。在生鲜肉类区,督导组检查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对是否存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水产品区,督导组将随身携带的手机放置在电子秤上,显示结果与手机实际重量相符。在散装食品区,督导组指导经营者做好散装食品的防尘防蝇工作,并要求经营者完善商品标签,将产地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陈向荣表示,从2024年元旦开始,市局督导组对全市食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整体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个别散装熟食销售者未按规定设置散装食品标签或标签内容不规范。个别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严格索证索票、进行台账登记。部分畜禽销售单位未按规定公示畜禽产品的“两证”等,目前,已由属地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

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监管人员林乐夫表示,市市场监管局对做好春节期间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行为监管进行了再部署、再调度,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属地自查和市局督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严厉打击农贸市场欺诈宰客、调包宰秤、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巩固“明秤”成果,持续推行“明秤”市场,对摆放不符合要求的业户,当场要求主办单位督促规范摆放,坚决消除调包隐患。对纠纷和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妥善处置。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节日期间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规范有序。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