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消除“空壳村” 接续扶持薄弱村

大连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实现全覆盖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小华

记者昨日获悉,截至目前,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实现了全覆盖。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先行消除“空壳村”,接续扶持薄弱村。

2019年,庄河市吴炉镇英烈士村争取到“大连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村扶持资金项目”资金206万元。在50亩村民弃耕的流转土地上,建起20座连体日光塑料大棚。按照“土地股份合作制+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模式,种上了“阳光玫瑰”葡萄30亩。2020年,葡萄产业为村集体增加净收入5万元,2021年起,年均净收入达到20万元。2023年,该村建起标准化温室大棚9个,其中,6个棚用来发展蓝莓产业,其他3个用以从事蔬菜生产。同时,发展草莓、西红柿设施农业200亩,形成“水果+蔬菜”的特色产业模式。

英烈士村是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多措并举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2018年以来,各级财政投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3.2亿元,共扶持453个村,在直接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的同时,带动农户增收。普兰店区实施“富村强街、联产带农”乡村振兴“一号工程”,建立“区委、街道党工委、产业联合党委、村党支部、合作社+农户”六位一体推进模式,成立36个产业联合党委(社企联盟),带动群众增收670余万元,推动村集体收入增加320余万元,145个行政村集体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长兴岛经济区10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个,占比55%。

同时,我市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围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积极探索村集体领办创办合作社(公司)等新路径。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率先实现首批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率先组建首家镇级股份经济联合社、率先制定出台改革后推进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职能分开指导意见。目前全市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集体达1021个,占村级集体经济总数(1026个)的99%。

此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以及其他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等10余类产权全部纳入流转交易市场交易目录。目前,累计挂牌1657宗,挂牌金额超4亿元,累计成交1097宗,成交额达3.1亿元,平均溢价率6%,为村集体增收1500多万元。其中,2023年度,交易615宗,成交额2.04亿元,创历史新高,平均溢价率2.98%。庄河市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进场交易,交易金额位居全省县级首位,甘井子区、高新区实现进场交易“零的突破”。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