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来“大扫除”

3月10日至31日集中清理,4月1日至30日持续巩固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

3月10日开始,我市组织开展大连市爱国卫生城乡环境“大扫除”活动。3月10日至3月31日,开展集中清理;4月1日至4月30日进入持续巩固阶段。

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扫。做好城区主次干道集中大清扫工作,实行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提高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强化清运力度,缩短垃圾滞留时间,及时除运建筑装修和大件垃圾。人行道、绿地及树坑内无杂物、无纸屑烟蒂等,果皮箱配备满足日常需求,垃圾分类标识规范清晰。特别要加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公共区域和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3月底前,全面彻底清除冬季残冰存雪、积存垃圾、废弃杂物等。

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洗。城管部门做好道路、防护栏、隔音屏、广告牌、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的清洗,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公共健身、休闲设施等设施设备的清洁;民政部门对道路指示牌等路标设施、公安部门对交通指示牌、信号灯、交通护栏等交通设施,交通部门对候车亭、站牌等公交设施,通信部门对通信箱体等分别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清洗;清洗去除冬季积存的泥渍污迹,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开展楼道杂物大清除。各地区指导街道社区、物业企业做好居民小区楼道清理整治工作,重点清除电动车、液化气罐、易燃易爆杂物等危险物品、废旧家具家电、杂物箱等阻碍通行物品,保持楼道通畅,全面提高居民楼消防安全和应急防范水平。区住建部门要配合协助属地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将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纳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范围,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巡查、发现、制止、报告”职责,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期限,对账及时销号;对不听劝阻、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等主管部门报告。

开展重点场所大清洁。各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三小”“四小”等沿街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制度。针对农(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车站、码头、广场、沿街单位等重点场所内外环境开展集中治理,督促责任单位做好日常保洁。

开展城市薄弱环节大清理。重点围绕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大杂院、建筑工地、铁路沿线、废品回收站点等环境卫生薄弱环节开展清理整治;做好公园广场、商业街区、海岸线、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主次干路流动商贩、占道烧烤、马路加工、占道修(洗)车等现象;清理擅自设置的道旗、彩虹门、空飘条幅、布幔、占道招牌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责任单位清理拆迁、在建、待建等工地及废品收购站点内积存的生活垃圾,分类摆放物料和废品。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大清运。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理工作,持续巩固农村生活垃圾大清理大整治大提升活动成效,深层清理“五旁”隐匿垃圾。村内公共区域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投放、全部清运到集中收集点,保持收集设施及周边干净整洁。2024年4月,全市涉农区市县、先导区集中开展“源头减量‘碳’新路,逐绿前行向未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主题宣传月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入户宣传、发出倡议书等,倡导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理念,向农户科普垃圾分类减量知识,提高农户低碳环保生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垃圾减量分类的新时尚。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