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要小费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卢真珍

随着我市旅游旺季的到来,来连游客大幅增加。为更好地服务游客,尤其是团队游游客,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向导游人员发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提示函》,要求导游人员严格遵规守纪,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导游人员身处第一线,是旅游行业的窗口,为打造主客共享、近悦远来的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全市导游,应当在提高专业素养的同时,提升游客体验。出行前根据旅游目的地的气象预报和管理部门以及景区发布的安全提示信息提醒旅游者提前做好准备。出行中规范使用导游旗,做好讲解服务,定期收集旅游者的反馈意见。

导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4月1日起实施的《导游服务规范》。严禁出现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的问题,禁止在服务过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索要小费或回扣、佣金、人头费等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行为。

此外,导游还应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