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1个主会场、12个分会场

我市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日”活动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今年4月是我市第3个“燃气安全宣传月”。昨日,市住建局组织各地区开展燃气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全市设1个主会场、12个分会场,各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设置燃气答疑区,讲解燃气灶具、长寿命燃气专用管、燃气自闭阀、燃气报警器使用注意事项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安全用气常识。活动当天,全市共现场接待5000余名群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

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使用燃气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能力,市住建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印发了《2024年大连市“燃气安全宣传月”工作方案》,组织各地区、各单位开展以“安全用气,防患未‘燃’”为主题的燃气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系列宣传活动。

市住建局号召市民安全规范使用燃气,倡导“关阀行动”。为有效杜绝安全隐患,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应当有人照看,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用户应检查燃气阀门是否关闭,养成随手“关阀”的好习惯;用户应使用燃气专用软管连接燃气灶前阀门与灶具,严禁用其他软管代替,燃气专用软管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使用年限进行更换;用户应选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严禁购买使用铸铁炉头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用户要按照不同气源安装和使用燃气报警器,天然气用户报警器应安装在厨房距屋顶30厘米处,液化石油气用户报警器应安装在厨房距地面30厘米处;严禁用户擅自改动更换室内的燃气管道、燃气表等设施,如确需改动,应向供气单位提出申请,由专业人员进行改动。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