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启动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为落实《大连市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升清单》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星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日前,市民政局启动2024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是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打造高品质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星级养老机构示范效应,带动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起到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目前,我市共有星级养老机构90个,其中大连市甘井子区椒金山养老服务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老年之家养老服务中心、大连德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颐景荟项目)被省民政厅认定为五级养老机构,我市五级养老机构数量占全省五级养老机构一半,养老服务质量领跑全省。

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坚持自愿申请、统一评定、公开透明、动态管理的原则。评定对象为在编办、市场监管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或在民政部门办理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符合消防、健康与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近两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失信联合惩戒、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刑事处罚、司法调查等情况;且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并符合《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申请等级评定基本要求与条件的养老机构。

2024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自4月份开始,主要包括评定准备、自评申请、资格初审、复核公示、评定实施、结果审核、审议发布7个工作阶段。有意愿的养老机构在接受免费专题培训的基础上,依据等级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并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包括对养老机构的书面评价、现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评价,提出评定意见,经公示后发布公告,并向获得等级的养老机构送达评定结果通知书,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