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景区散装食品销售是否规范?现场检查!

眼下正值大连旅游旺季,各大景区人流如织,回程带上些大连的特色食品必不可少。蚬子干、鱿鱼丝、烤鱼片、小银鱼……备受游客青睐、琳琅满目的散装土特产食品,销售环节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连日来,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对散装食品的规定,对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但个别商家和产品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食品安全协会,对俄罗斯风情街销售散装食品的商铺进行督导检查,记者随行采访了现场检查情况。

散装食品信息标注须全面明晰

当天下午,俄罗斯风情街上人气很旺,游客们休闲观光,并不时地进出沿街两侧的特色购物店,选购心仪的商品。在一家店铺的大连食品陈列区里,记者看到,多个透明容器整齐摆放,里面存放着烤鱼片、海苔等大连特色海产食品。监管人员表示,这些都属于散装食品,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在现场,监管人员向商家询问烤鱼片的进货途径,查看了进货票据。当问到有没有留存供货方资质信息时,对方提供了存在手机里的相关图片,监管人员查看后建议其将供货商信息打印出来,以便核对和追溯检查。

监管人员表示,虽然是散装食品,但每个容器前面基本都贴着产品合格证,有防护防尘设施,盖子上四周还有胶条密封,销售行为较为规范。但在售的一种海苔,标注信息不全,“散装食品需要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顾客买时能直观获悉相关信息,也便于追溯”,监管人员表示。随后,监管人员还检查了该店销售人员的健康证。

按规定存放,离地离墙10公分

在另一家店铺门前,记者看到,小银鱼、磷虾皮、金钩海米等散装食品用透明容器密封陈列着。监管人员详细查看标签发现,部分食品要求零下18度冷冻存放,“必须按照产品要求存放,需要冷冻的不能放在常温下。”监管人员同时提醒散装食品销售要注意新旧货交替管理,要在标签上标注清楚。

在该店内,监管人员发现,存放食品的纸箱没有按要求离地,“货物需要离地离墙10公分保存,装取散装食品的一次性手套、夹子做好卫生陈列,并要按要求使用。”监管人员要求该店针对问题立即整改。

如何区分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杨雪表示,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散装食品指在经营过程中无食品生产者预先制作的定量包装或者容器、需要称重或者计件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以及称重或者计件后添加包装的食品。

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不是以食品是否包装、是否定量包装、是否预先包装来区分,而是要看食品包装的主体。由食品生产者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为预包装食品。在经营过程中,食品经营者进行的包装,不属于定量包装,属于散装食品。

按照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盛装散装食品的容器,及接触食品的包装等食品相关产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散装食品经营者应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散装食品销售区域应当与非食品、预包装食品等分离或分隔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散装食品销售应当具备防尘、防蝇、防鼠等防护措施,避免食品直接暴露。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食品销售者应取得健康证明。

需常温贮存的散装食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处、离墙离地保持10公分的距离,避免阳光直晒。如果有贮存温度要求,应按要求贮存散装食品。

持续开展食品销售环节督导检查

杨雪表示,在近期检查中发现,存在部分商家销售的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规范;防尘、防蝇等防护措施不到位;直接接触食品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散装食品没有按照贮存条件贮存等问题。大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相关经营者立行立改,确保不留隐患,并会同大连食品安全协会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大连食品安全协会秘书长张波表示,市场上销售的散装食品量大面广,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为此,大连食品安全协会在约束好自己会员企业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时,向广大散装食品经营者发出倡议: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合法经营,确保散装食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环节符合国家标准,从源头上保障散装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旅游季的到来,大连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开展食品销售环节经营行为的督导检查,重点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力为来连游客营造一个健康、和谐、规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一经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文字:井惠群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左莹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