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电商平台监管

消除电动自行车售卖、使用安全隐患

王永锋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陈雨萌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对海川网、华因魔方等本地网络交易平台,美团、饿了么、闪送、达达快递、顺丰同城等即时配送平台进行行政指导,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网络交易平台线上经营行为,落实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安全责任。

职能部门要求网络交易平台企业严格规范线上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构建识别非法改装、“解限速”等信息的专业大数据模型,切实提升内容审核能力,全面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依法依规向监管部门推送违法违规线索。在平台规则中明确销售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加强巡查,对改装关键词保持高风险审核,完善巡查处置措施;在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等内容。持续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的3C认证工作,积极加入联网核查机制,及时通过下架商品、屏蔽链接等方式处置不符合3C认证标准的产品。

在即时配送平台方面,相关企业积极落实安全责任,建立配送骑手使用车辆的入职审查备案制度,要求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3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骑手姓名、车辆所有人、车牌号、车架号、3C认证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组织开展对配送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问题的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及时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抓好骑手入职交通安全培训,合理制定配送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公里/小时、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对违法行为高发、事故风险高的骑手采取提示警示、安全教育、线下培训等方式督促其规范驾驶行为。建立健全政企协查机制,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配送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约束性管理措施。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