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起旅游市场典型案例曝光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卢真珍

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助力打造大连旅游品牌形象,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今年以来查处的4起旅游市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旅游者通过正规途径报名参团,认清旅行社资质,合理选择旅游产品,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案例一

大连某国际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服务案

案情概要:2024年5月11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连某国际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了该旅行社5月1日组织的某旅游团队的旅游合同、行程单、游客名单等部分业务档案。经查,2024年5月1日,大连某国际旅行社为网络自媒体平台招徕的5名游客提供旅游服务,当天旅游行程中使用商务车,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处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对大连某国际旅行社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大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情概要:2024年5月17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一日游”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依法对大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组织采摘游活动,活动期间向游客提供交通、门票等服务;经核查该公司未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资质。

处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大连某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

案情概要:2024年5月6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投诉线索,依法对大连某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经查,2024年5月5日,大连某旅行社通过酒店广告和旅行社营业网点招徕游客,组织13名游客参加大连旅顺“一日游”旅游活动;因旅行社工作人员疏漏,未与举报投诉人一行2名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处罚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和《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贺某进行导游活动欺骗旅游者消费案

案情概要:2024年6月24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投诉线索,依法对大连某国际旅行社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旅行社于6月20日组织30名游客参加大连旅顺“一日游”活动时,该团导游贺某在介绍旅顺某购物店时,利用“安排游客购物是为了解决军嫂就业”等言辞,欺骗旅游者参观进店。

处罚情况:当事人贺某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法规,对导游贺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大连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2元,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