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相关负责人做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东港游客较多,公厕不足,该如何解决?

文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杨璐

8月10日,在FM103.3大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播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中山区相关负责人围绕“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以及辖区环境治理”主题,和听众朋友进行热线交流。

■东港木栈道脏污,给居民、游客游览带来不便,该如何处理?

东港今年吸引了大量游客来游玩,东港木栈道也是非常亮丽的风景线。木栈道上有人钓鱼、有人野餐、有人喂海鸥,今年接到不少投诉说木栈道脏污问题,为了保证东港木栈道的环境整洁,环卫企业特安排5名环卫工人负责该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每日清晨对木栈道进行普扫和冲刷,早5时至晚8时进行不间断巡回保洁,保证及时清扫垃圾。夏季还会根据每日游客数量的实际情况延长夜保时间至晚10时,以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提高人们观景体验舒适感。

■东港客流量较多,公厕少,给游客带来不便,该如何解决?

东港区域的公厕问题归东港集团管理,已经协调东港集团,推进港东五街至港东八街周边的公共厕所安置问题。目前,已经建成11所公厕供游客使用。同时,环卫部门发动周边商户酒店,物业公司也将发动沿街商户将信息上传至业户工作群,动员全体商户免费向广大游客开放自家厕所,各商户酒店纷纷表示赞同,目前该项工作还在进一步推进中。

■大富基工地东侧下水管道破碎,一直有臭味,咋办?

有市民反映,在大富基工地东侧有下水管道破碎,导致大粪水在街上流淌,一直有臭味,希望帮忙处理。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富基工地的东侧水管破碎的根本原因是吉利巷附近居民共用一个下水管,因埋在地下很难进行处理维修,导致堵塞,每年街道都安排人员进行疏通。今年因大富基动工,将此地段进行加固维修,已协商中山发展控股集团,在此地段施工时将此地段的下水管道进行更换维修,目前已修缮完毕,等待竣工验收。

■铁山巷房屋出现漏雨返潮,谁负责?

铁山巷应该是5年前已经完成了暖房工程,漏雨和透寒一般发生的部位,通常在外墙、屋顶,这些部位属于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部位的质量问题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满后,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启用公共维修基金)。但如果透寒部位属于业主自用部位,由业主自行负责维修。

■驿站经常性占用人行道,堆放大量快递件,咋办?

有市民反映,向阳街道口新隆嘉超市,菜鸟驿站经常性占用人行道,堆放大量快递件,阻碍行人通行,不仅影响市容且造成周边居民跟商家不便,希望予以处理。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辖区内这段时间以来也发现不少这类问题,已经组织执法人员加强调查巡查频次,及时纠正、整改快递业超范围经营门前堆放快递件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的情况,调查结束后相关部门将依法立案处罚,消除此类影响。

■这几栋楼什么时候能得到修缮和改造?

有市民咨询,同心街81号、83号、85号,楼外墙破损严重,楼内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单元门安装后无人维护和维修,存在安全隐患,也没有小区围栏遮挡,安全是个大问题,周围噪音污染,环境令居民们幸福感很低。大连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包含所有2000年前的小区,请问同心街81号、83号、85号楼什么时候能得到修缮和改造呢?

相关负责人介绍,同心街81号、83号、85号建成于1991年,“房改”后,90%以上房屋已经变成个人产权所有,现在由中山房产提供基础物业保障服务。目前,该楼院没有业委会,正在进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工作,将与独立社区部分老旧独立楼院一起成立一个物管会。2016年,该房屋因符合“暖房子工程”条件,纳入年度计划,目前工程维保期已过(5年)。该楼院有3个单元门全部毗邻昆明街,门前有1米宽的人行步道,人行步道即是昆明街的附属市政设施,该楼周边前后没有空间,故该楼院不具备设置护栏及其他硬件设施的条件。街道鉴于客观情况,准备针对同心街81号、83号、85号重新进行“暖房子工程”事宜。由于该小区已参加过全市暖房子工程施工,2021年,我市开展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工程,对于已进行“暖房子工程”的楼院暂不纳入考虑计划,主要针对暖房子工程期间不列入施工范围的上世纪80年代以前的楼院及90年代其他未参与暖房子工程待改造的老旧小区或楼院。故此楼不能再次纳入今明两年的老旧住宅改造计划当中。针对该小区楼外墙破损、单元门维修等问题。因为“暖房子”工程的质保期已过,现在只能通过启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负责此楼基础物业保障服务的中山房产已经建立了资金使用账户,并开始了楼梯间翻新工程的提报流程,目前处于业主大会意见征询阶段,由属地社区代行业委会职责推进相关事宜。

■想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物业不予出具施工证明?

有市民提出,新买了电动车,想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物业因小区电容不足、地库潮湿等理由不予出具施工证明。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小区基础充电设施的建设。对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提出的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安装申请,物业服务企业按程序进行登记并出具证明与业主、电动车企业、充电设施建设企业四方签订电动汽车自用桩安装承诺书,告知充电设施申请、建设、使用维护安全管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配合业主或为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图纸资料,协助现场勘查、施工,不得以安全、电力容量不足等理由阻挠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

当小区充电设施安装数量达到可安装总量时,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供电部门咨询管理区域可用电力容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告知业主。如物业企业不配合业主,记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扣减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记分。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