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卢真珍

8月19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近期查处的两起通过网络宣传招徕游客,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以下简称“不合理低价游”)的两起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案

2024年7月30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湖南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合作,通过网页搜索、短视频App等线上平台推广发布旅游软文宣传大连旅游产品,游客可通过添加客服微信方式进行咨询。

在微信聊天中,客服向游客介绍旅游行程、住宿标准、旅游费用等信息,并承诺“行程费用包含:所有行程中的景区门票”等内容。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安排导游人员向游客推荐8个自费项目,并通过套票优惠等语言诱使游客参加,并从中获取高额利益。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2024年7月31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已经以同案由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7天;给予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暂扣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对大连汇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大连中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案

2024年7月19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交办线索,依法对大连中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调查中发现,大连中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通过网络以低价宣传旅游产品,并实际以“零团费”模式组织接待游客;在网上招徕过程中隐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真实情况,诱骗旅游者报名参团;旅游行程中,旅行社安排导游人员向游客推荐6个自费项目。每个自费项目游玩时间平均1小时,自费项目游玩时间约占总游玩时间一半,带团导游使用“不交钱参加,到了自费景点门口需要下车等待,不能进去,在外面等,等参加的游客游玩结束后再出发去下一个景点”等语言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节(2024年8月14日,大连市文化和旅游局已经以同案由对该旅行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6天;给予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大连中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及暂扣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对大连中乐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