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平安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石晶)中秋节期间,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火灾风险增大。日前,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各单位及广大群众加强火灾防范,确保节日平安。
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及时清除火灾隐患,高效应对初起火灾。
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按规定安排值班值守,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规范用电、用气管理,定期检查电气设备,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营业结束时应清理余火、关火关电。
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的防盗窗,如已设置的,请及时拆除或设置可从内部开启的逃生口。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举办中秋晚会、大型商业促销等群众性活动,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生产经营、仓储运输场所严禁货物混合堆存、超量堆存、违规堆存、违规住人等行为。多业主、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应对处置。
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等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的场所要及时搬离住宿人员或进行有效的防火隔断。严禁违规用火用电,香烛、配电箱、电热器具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采用私拉电线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并确保充电环境安全,远离易燃可燃物。
燃气用户对燃气管线要定期检测,对油烟管道要定期清洗。地下半地下室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燃气管线要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燃气储存、使用场所要安装燃气泄漏报警仪,配齐灭火器材。餐馆工作人员要经消防培训。严禁私自拆卸、安装燃气阀和燃气管线。
各单位要加强动火作业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动火审批等要求,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严禁动火作业。
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阳台、清理厨房可燃物,清理楼道杂物,定期检查电气、燃气管线。离家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严禁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在室内停放或充电,对留守老人、儿童要加强监护关爱,防止引发火灾等意外。
用工单位对新入职或转岗的员工要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要加强装备器材、油料、灭火药剂检查,加强执勤值守,加强训练,一旦有火情灾情,能迅速科学有效处置。
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若发现身边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