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老人可申请能力评估

近日,大连市民政局对已印发的《关于规范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在大连居住、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能力评估,用于制定照护服务方案、领取补贴补助。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互认。

老年人能力评估依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执行,围绕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4个一级指标以及进食、修饰、洗澡等26个二级指标,对老年人能力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分别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我市户籍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和申请享受养老服务相关补贴政策待遇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由区市县(先导区)民政部门按程序通知委托的评估机构实施评估。

特殊困难老年人所需评估费用,由其户籍所在地区市县(先导区)财政部门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老年人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或结果使用单位承担。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