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构建“租购并举+货币补贴”模式
加强住房保障助力青年人实现“安居梦”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
“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能有未来。”为全面贯彻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大连市积极构建“租购并举+货币补贴”的保障模式,建立了东北地区最全面的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对青年人和新市民、城市“夹心层”、人才等群体的分类、精准保障,切实解决青年人住房问题,让来连留连就业的各类人才实现“住有所居”“居无所忧”。
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青年人和新市民阶段性租房需求。我市坚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通过新建、改造、盘活存量房源等形式,已累计筹集房源2.5万套,重点面向青年人和新市民群体出租。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校毕业生、经市工信局认定的软件人才等青年人,租住市国房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租满一年减免两个月租金。同时对高校毕业生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保障期36个月,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标准上浮10%。
“连青公寓”为人才筑巢,降低青年人租房压力。由团市委牵头、市住建局等部门配合,协调市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市国房集团、万科、建信住房、龙湖地产、华润置地、建工物业、海米公寓等房屋租赁企业,共同推出5478套“连青公寓”租赁住房。项目选择房屋租赁企业中地理位置优越,品质、配套、服务较好的长租公寓,面向青年人优惠出租,青年人可享受价格优惠,且按照“押一付一”方式支付租金,拎包入住,切实降低租房负担。
公租房应保尽保,对青年人住房进行兜底保障。我市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收入不达标的家庭实施公租房保障,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申请家庭可通过手机端申报及查询,即时受理,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次月即纳入保障范围,发放补贴,远低于国家规定的3年轮候期。今年我市公租房保障收入水平线进一步提高,对青年人的保障群体范围进一步扩大。自2012年施行公租房保障政策以来,全市已累计保障10.9万户。
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持续升级,切实增强人才获得感。2019年以来,我市对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进行多轮升级和流程优化,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放安家费。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分别发放每人500万元、260万元、120万元和30万元安家费,补贴标准处于全国前列。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探索新路径,让更多青年人在城市有个“家”。我市稳步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不受户籍、社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等条件限制。首批3个项目、334套房屋已启动配售,均价约为周边商品住房的60%左右,未来我市还将在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区域持续推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我市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提取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购房补贴力度持续加大,助力各类人才购房。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我市推出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2022年5月26日后毕业,正在领取我市住房补贴或已经保障期满的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房,申报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2024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政府按照出售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房屋“卖旧买新”购房人所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总额。
公积金政策持续优化,发挥对人才购房的支持保障作用。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经过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经过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