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用情暖桑榆 真抓实干促发展
——大连市老龄事业发展综述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本国情。截至2023年底,大连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182.69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30.01%。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新要求,努力构建和完善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网络,在政策制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管理、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老龄事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广大老年人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老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备
老年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市有关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推进老龄工作。全市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重点工作任务。《大连市人口发展规划》(2021—2030)特设“着力应对人口老龄化”专章,提出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障、养老托育、健康支持为核心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市委、市政府印发《大连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实施方案》,提出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的目标。市政府、市直各部门聚焦广大老年人的“急难愁盼”,围绕养老保险、养老服务、老年健康、老年教育、老年优待、权益保障、无障碍建设等方面出台了30余份政策文件,涉老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优待政策等不断细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发展的标准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根基持续夯实,为推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十九大以来,认真落实养老保险改革部署,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并实施全国统筹,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436.1万人增加到522.3万人,增幅19.8%。逐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244元,增幅25.1%。加快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成个人养老金先行改革任务,全市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达86.9万个。医疗保险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医疗保障及医疗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大幅度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困难群体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70元和450元,提高到972元和805元,增幅分别达到45.1%和78.9%。高龄津贴扩面发放至8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截至2023年,全市共有11万余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年发放津贴约1.3亿元。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加快推动养老服务由重机构养老向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转变。全市养老机构总数达到391家,设置养老床位3.9万张,其中,星级养老机构90家,省民政厅认定五星级养老机构4家,机构养老服务品质全面提升。区(市、县)、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年均提供“菜单式”“可定制”的日间照料、助餐、助浴等“12+X”项居家养老服务20余万人次,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养老设施布局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年以来,全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45处,新增配建面积1.4万平方米,达标率100%,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独立占地养老项目5个,规划总用地面积16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732万元,支持全市6个养老项目,为全市新增2416个普惠养老床位和87个公办养老床位。2019年以来,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减免税4458万元。市财政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彩票公益金累计投入超过50%,近3亿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兜底有保障、普惠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2022年,大连市椒金山养老服务中心被民政部评定为“全国养老服务先进单位”。
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将健康老龄纳入《“健康大连2030”行动纲要》,逐步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在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框架,多维度推进健康老龄化,老年人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稳步提升。组建1600余个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签约率逐年提升。全市建有医养结合机构40所,设置医养功能床位1.1万张,占全省床位总数近30%。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动态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安宁疗护试点,现有安宁疗护机构16家,设置安宁疗护病床335张,开展恶性肿瘤安宁疗护按床日费用结算。甘井子区成功创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中山桂林护理院创建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实施老年期重点疾病预防干预工程,全市近40个项目点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增强应对心理及精神障碍疾病的能力。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建成省级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单位11家。
老年人社会参与意识不断增强
老年权益保障力度持续加大
老年文化事业日趋繁荣,全市老年文化、教育、体育设施不断完善,老年人参与意识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全市开展老年教育办学注册机构1828个,其中,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4个、实验区1个,社区教育示范街道28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6个,示范街道26个。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1平方米,城市社区基本建成10分钟健身圈,农村行政村实现健身设施全覆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比例稳定在51%以上,老年人《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等级达到93.4%,超过国家、省平均水平。市教育局精心打造9大类2000余门老年教育课程,开通“大连老年大学”“享学大连”等学习资源和平台,“享学大连”在线用户超60万人,其中80%以上为老年人;市文旅局搭建老年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利用文化馆多功能厅等排练场地长年为老年艺术团体提供排练演出,重阳节举办中老年模特展演周、老年舞蹈模特展演等活动;市体育局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活动特点和健身需求,举办万人太极拳展演、国际徒步大会、国际冬泳节、风筝比赛等老年群体喜闻乐见的特色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老年人文体娱乐生活精彩纷呈。
运用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市老龄办、市司法局和大连广播电台合作,开设特别直播节目“夕阳红,法理情”,通过直播、互动的方式,以案释法,对民众进行老年人维权的法治宣传教育。交通、民政、卫健、公安、司法、住建等部门严格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全市公交、地铁和公立公园、景区实行60~69周岁半价、70周岁以上免费优待政策,惠及本外埠所有在连老年人;各级医疗机构积极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提供老年友善服务,创建省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69家,就医环境和流程进一步优化,老年医疗绿色通道开设率100%;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居住需求,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政策,近三年累计加装电梯200余部,切实解决老年人上下楼难题;常态化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累计立案393起,破案377起,追赃挽损4.8亿元;加大老年人维权力度,全市共有11家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236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604个,实现了城乡法律援助四级网络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座席从8个增加至16个,充分保障老年群体法律咨询服务需求,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老龄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合理优化养老产业布局,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推动养老产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组建首个市属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大连市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总床位超过1000张,着力打造惠普养老示范标杆。金普新区德泰集团运营辖区53家养老服务机构及9万平方米的康养中心,为入住者提供高品质颐养生活。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开发老年用品、适老化住宅、养老社区等生活设施,推动老龄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初步形成了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运营管理并行的模式。加强老龄产业交流与合作,十九大以来,连续举办7届大连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博览会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2023年被评为辽宁省4A级品牌展会。
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构建起老龄委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以每年“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全民反诈”宣传月为契机,组织老龄委成员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充分运用实地宣传与网络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宣传活动,全面提升全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意识。承办“全国智慧助老公益行动——大连站”活动,通过持续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化生活。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将尊老敬老爱老宣传、巡诊义诊、志愿服务等有机结合,使老龄宣传更具广泛性。交通部门在枢纽站、客流量大的站点及终点站通过LED、条幅标语、文化长廊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宣传。团市委鼓励、引导青年积极参与助老爱老志愿服务,通过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夕阳等主题活动,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敬老文明号”、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市24家单位、21名个人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光荣称号,17个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