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交通运输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截至目前——
已提前报废更新车辆936台 补贴3200余万元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舒心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大连市加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印发了《大连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和《大连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交通运输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截至目前,市交通运输局已受理审核提前报废更新车辆936台,累计补贴资金3200余万元。
据了解,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
借力政策推动,我市积极推进新能源公交车更新工作。今年,我市将报废传统燃油燃气公交车1032台,并购置纯电动公交车1032台。到今年底,我市公交车将焕然一新,绿色环保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具体补贴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要求分档予以补贴。报废并新购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新购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同时,针对新购置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车补贴3.5万元。
为确保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市交通运输局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开展调研,精准落实落细各项政策。主动与公安部门对接,反复比对数据,摸清我市老旧营运货车底数,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并将淘汰目标任务按县区进行分解。第一时间联合公安、商务、财政部门于8月30日出台相关细则,在全省率先启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多渠道宣传全方位调动业户报废更新积极性,印制政策宣传单,通过路检路查、入企检查、物流园区、业务窗口等多渠道发放,召开10台车以上企业政策宣讲会,通过入企宣传、拨打电话逐户逐车宣讲政策,摸排报废更新意愿。设立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受理审核工作办公室,设置公布咨询热线,开发老旧车辆报废更新工作受理审核信息模块,会同商务、公安确定审核流程,实施一站式受理审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