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部门联合发布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指导目录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冉嬛)近日,大连市气象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大连市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指导目录》,明确了区域评估、城乡规划、重大建设工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项目范围,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不利影响,加快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落地见效。

该文件明确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区和“标准地”等特定区域实行区域气候可行性评估制度,并在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有效期内,对落户在该区域的项目,除危化品类项目应进行单个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外,在《大连市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指导目录》范围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无须重复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中已有内容的评估工作;对于未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评估区域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大连市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指导目录》范围开展区域气候可行性评估或单个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必须通过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组织的评审。气象部门将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开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能力的机构名录,组织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编制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将气候可行性评估纳入规划内容。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协同监管工作。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