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
〚陈光 郭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两个必要条件。其中,良好政治生态的塑造离不开持之以恒的反腐败斗争,而稳定的经济社会环境的营造则需要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新时代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
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断。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出现“高质量发展”的表述,指出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在我国经济转型与发展过程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构建亲清的政商良好互动关系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亲清政商关系的内涵,有明确的阐释,所谓“亲”就是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地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民营企业家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据此,亲清政商关系是指政府和企业之间既亲密又严格保持距离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政府在与企业交往过程中,应当在理解企业需求基础上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同时又要保持清廉,不能与企业存在利益输送,确保交往关系的公正和透明。企业要主动向政府提出困难和需求,勇担企业家责任,同时又要遵纪守法,不腐蚀政治领域。这种新型政商关系旨在解决传统政商关系中的顽疾,促进市场营商环境的持续健康与不断优化。
新时代反腐败斗争
推动了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高压反腐斩断政商关系中的腐败链条,清除腐败因素,震慑潜在腐败行为,起到了净化政治生态、规范市场秩序、明确政商交往红线底线的作用,有力推动了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也真正实现了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例如,自党的十八大以来,辽宁省一方面紧抓腐败关键环节、隐形手段,严厉打击权力滥用的腐败现象,另一方面在全国率先成立营商环境机构,推进“办事不找关系”改革,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先从政府自身打造好亲清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辽宁企业活跃度提升到66.7%,同比增长3.4个百分点;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6%,国内外企业纷纷为辽宁营商环境投了“信任票”,同年,辽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3%,十年来首次超过全国增速,经济总量站上3万亿元台阶。
可以说,新时代反腐败斗争与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双向互动,助推辽宁省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既规范了权力行使,提高了企业对政府的信任,也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济发展延续良好态势,经济高质量发展呈现出更强的韧性、活力和创造力。然而,对于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成就和重要意义,国内近年来竟出现了反腐败斗争不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论调,甚至认为当前国内经济下行是由于“过度反腐”造成的,由此得出反腐败必然阻碍经济增长,形成“反腐有害论”的谬论。相关论调还有“腐败有效论”“腐败有功论”“腐败不可避免论”等怪诞之论。显然,此类论调无论在逻辑还是认知方面都存在严重谬误,其背后的言论意图值得警惕,必须予以明确驳斥、坚决抵制和认真纠正。
反腐败的持续推进
与亲清政商关系的更好营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反腐败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机制。以反腐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机制确保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反腐败立法,做好营造亲清政商关系中的压舱石。具体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用好反腐“利剑”,严厉打击破坏亲清政商关系的各种腐败行为。不断强化反腐败“严”字态势,推进“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对于腐败行为要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对于政商交往中的不正之风、“蝇贪蚁腐”和“吃拿卡要”等微腐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基层反腐力度,防止小腐逐渐演变为大贪。
二是不断扎紧权力的“笼子”,健全市场活动中规范政府行为的制度屏障。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推进“不能腐”的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反腐要“标本兼治”,其中“治标”就是以空前力度查案办案进行高压反腐,“治本”强调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即从制度建设层面扎紧权力的“笼子”。从打造新型政商关系的制度建设出发,一方面要制定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明确政府官员为企业服务的必须事项、政商交往严禁的要求,保证政商交往的实质有效与有为,提供明确的互动行为红线,使政商交往有章可循,同时自查自纠。另一方面要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真正构建良好的亲清政企对话机制,共同探讨解决之道,共促经济发展。
三是自觉构筑拒腐的“堤坝”,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和政绩观。要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提升其纪法意识,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规矩教育和法规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震慑、教育作用,将违法违纪违规操作严重后果深烙于每位官员思想中,以强烈的思想震撼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作者分别系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