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尹喜玲:加强旺季酒店客房价格指导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马征 张一)“大连作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独特的城市魅力吸引五湖四海的游客云集大连。面对八方游客,除了固有老牌宾馆酒店,近几年,各类高、中、低端品牌连锁酒店、民宿也不断涌现。为维护最佳旅游城市品牌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加强旅游旺季酒店客房价格指导,助力大连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尹喜玲针对旅游旺季酒店价格问题提出了建议。
“酒店住宿业的价格,虽然受市场影响,并根据酒店的设施、服务、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由酒店自行定价,但酒店在设定和调整客房价格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酒店客房价格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某些酒店经营者在旅游旺季和节假日涨价幅度过大,且没有提前进行明确的价格公示,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尹喜玲说。
“这样的问题在很多旅游城市都曾出现,为此,多地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相应措施,出台旅游旺季、节假日及特殊节庆活动的客房指导价格。例如,今年第四届消博会期间,海口市发布基本房型指导价格,最高限价为2500元/间夜;2024年春节期间,三亚市规定客房最高指导价格不得超过5900元/间夜;上海市规定在2024进博会期间,涉及全市除崇明区外的酒店旅馆及其客房销售企业,不得高于2023年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期间该酒店旅馆同等房型、同等服务条件客房的最高限价等。”
尹喜玲建议:“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酒店客房业公平竞争环境和整体行业利益,在旅游旺季、节假日和节庆活动期间,可以参照外地市成功案例经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酒店客房价格实施最高限价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证酒店客房价格的基本稳定。建议因时制宜制定消费者集中来连时期的酒店客房指导价格,其基本房型的最高限价,不应超过该酒店全年平均房价的3倍;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及时向经营者发布了价格政策提醒函。酒店客房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价格公示要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格要求商户与监管部门签署依法明码标价经营承诺,及时在电商平台等渠道网络页面上更新实时价格,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