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批准李梦豪同志为烈士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石晶)2月12日,应急管理部批准在灭火救援行动中牺牲的大连市旅顺口区迎春街消防救援站消防员李梦豪同志为烈士。

2025年2月7日15时52分,大连市旅顺口区市场街一居民住宅发生火灾,起火房间内有1人被困,迎春街消防救援站奉命到场救援,李梦豪同志主动请缨参加内攻组,同队友迅速进入起火房间搜救被困人员,救援中突发烟气爆炸,他不顾自身安危,用身体挡住了气浪,护住了身后队员。李梦豪同志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因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李梦豪同志牺牲后,辽宁省委省政府、大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国家消防救援局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全力做好善后抚恤工作,并向李梦豪同志的家属表示慰问。

李梦豪,男,汉族,1998年9月出生,河南开封人,2016年9月参加消防救援工作,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二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参加工作以来,李梦豪同志思想积极进步、政治坚定可靠、作风踏实严谨、工作勤勉敬业、训练勤奋刻苦,在面对危险和困难时,总是挺身而出、勇于攻坚,不畏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先后参加灭火救援战斗900余次,营救被困群众160余人。

2月13日,大连市在旅顺口区殡仪馆举行追悼仪式,深切缅怀在“2・7”火灾救援中壮烈牺牲的李梦豪烈士。省应急管理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大连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共青团等有关部门领导,旅顺口区有关领导及党政部门、社会各界群众代表,李梦豪烈士家属、亲友,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战员代表近300人参加追悼仪式。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