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发布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周爱娜)近日,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2025年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中明确,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且完成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对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车辆价格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置换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置换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3万元。

2025年度,个人消费者参与置换更新活动仅限1次。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置换更新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大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使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即挂绿色车牌),车辆类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

补贴条件为: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转让登记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和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为准。

补贴申报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登录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政府促消费”—“大连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申报。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2月18日14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平台提交申请。2026年1月20日24时平台关闭车主查询补正入口。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进度,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云闪付手机号、银行卡持卡人姓名、发票信息和乘用车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且通过照片或扫描形式提供的材料要保证完整、清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申请人本人购买新车的刷卡凭证或云闪付付款截图,应能识别出收款方(车企)的信息,小票或截图金额不低于2万元。

大连市汽车置换补贴咨询电话0411-83779079、95516(工作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

该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