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社会组织增强诚信自律意识

近年来,大连市民政局持续优化登记审批,深入强化监督管理,不断加强信用监管,提高社会组织自律和诚信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加强制度建设

编制新版《社会组织登记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成员备案工作规范》《社会组织审计工作要求规范》《大连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大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指引》《大连市全市性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落实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的审查审核职责,促进社会组织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章程为核心,其他制度安排为补充,建立其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为主体,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以及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运行机制的法人治理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增强自治功能。

二、强化监督管理

以强化社会组织年报精准服务为抓手,多措并举扎实推动全市社会组织监管有效落实。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对本年度年报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明确年报的报送范围、时限、途径、审查形式等具体要求。与各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协调联动,确保应报尽报。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级社会组织微信群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制作发布年报服务指南、填报操作视频、常见问题指引等年报专题宣传内容,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年报知晓率和参报率。

三、用好信用政策

集中摸清连续多年未按规定进行年报的社会组织底数,坚持分类施策,督促及时整改,同时注销或激活一批名存实亡“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将未参加年报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等。根据社会组织信用情况,在社会组织申请等级评估、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方面予以分类评价。近年来,市民政局已将215家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