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能否以与开发商有纠纷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能否将收取物业费和门禁卡、电梯卡相互绑定?……

这些问题详细解答来了

2月22日9时,在FM103.3大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播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邀请金普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方其帜以及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就金普新区物业管理、供热、城市公共交通、医疗服务、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业主能否以与开发商有纠纷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同时,业主能否以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为由,拒交或少交物业费?

答:商品房买卖与物业服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应由开发商与业主解决,业主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物业服务费。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例认为,向物业服务人交纳物业费是业主的合同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交纳物业费。业主有证据能够证实物业服务的确存在瑕疵,但并不能构成物业服务人的重大违约事项。而且对物业服务是否满意,也仅是个别业主的主观认知。至于是否应当降低物业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由小区的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决定,而不是由个人提起诉讼就能够解决的。

问物业服务企业能否将收取物业费和门禁卡、电梯卡相互绑定?

答:物业服务费和电梯卡相捆绑不符合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停止绑定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对广大业主使用电梯卡的宣传和引导,方便业主出行。同时,尽量创造和寻找机会与业主沟通,让业主认可缴费。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手段,督促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禁止采用停水、停电、电梯卡等手段催缴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也应尽到缴费的义务。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都应在物业服务合同框架下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问供热温度不达标如何申请退费?

答: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热户居室温度不达标的经测温,用热户居室温度在16℃(含16℃)以上18℃以下,供热单位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40%向用热户退费,用热户居室温度在16℃以下,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全额退。供热单位测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天,经测温用热户居室温度1次不达标的,按2天退费;2次测温不达标的,按10天退费,一个月内3次(含3次)不达标的按 30天退费;供热期内超过3个月,视为全供热期不达标,按全额采暖费退费。

问金州区和开发区现在早已经合并为金普新区,但出租汽车为什么不能互通?

答:按照《大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应当在营运号牌和经营资格证规定的区域内营运,但运送跨区域直达和返程搭载乘客的除外。由于出租车的经营区域以营运号牌规定的范围为准,现在两区出租车营运号牌还没有统一,目前暂不能实现两区出租车互通,仍旧保持按区域经营的模式。同时,由于两区出租车市场的准入价格、运营成本、收入等都存在很大的差异,暂时还不具备整合的条件。

问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标准是什么?如何支付?

答:有单位的职工,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十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二千元补助费;

从未就业人员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或者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经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由区(市)县财政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支付补助费。

编辑: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