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助力锂电池顺利海运出口

本报讯(王海霖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金博源)记者从大连海事局获悉,5月4日,“HANSA STEINBURG”轮载运着锂电池,在大连海事局的专业指导和全程保障下顺利驶离大窑湾集装箱码头,这是《船舶载运锂电池安全技术要求》(以下简称《要求》)正式施行后,辽宁辖区首次开展锂电池出口运输,也标志着大连海事局在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与高效运输服务协同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第9类危险货物,锂电池运输安全至关重要,大连海事局坚持“监管+服务”双轮驱动,既筑牢安全防线,又助力企业高效通关,为“新三样”货物出口提供有力保障。作为东北地区重要的“新三样”货物生产出口基地,大连地区云集了一大批锂电池类货物的生产企业,企业货物运输量较大。今年截至4月底,大连港海运出口885标准集装箱锂电池。

为保障《要求》实施后辖区首单锂电池海运出口项目,大连海事局主动靠前服务,发挥“新三样”工作组优势,第一时间向货物生产企业、航运企业等相关单位宣贯《要求》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深入锂电池生产运输企业,开展现场核验、技术交流和业务指导,提出锂电池海运出口的优化建议。大连海事局持续优化执法流程和标准,提出了“加减乘除工作法”的创新举措,提升审批效率,针对辖区出口的“新三样”重点货物推行申报审批“零待时”,减少企业申报办理时间,有效提高了锂电池货物出口周转效率。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