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立场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 陈双泉 周婉婷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科学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理解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意蕴,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国家治理效能中的根本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逻辑起点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作为“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中国共产党时刻牢记创党立党的初心与使命,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其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凭借其深厚的人民性底蕴为我们党不断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生动诠释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民立场、根本宗旨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追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解决了“为了谁”的问题。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同样也服务于人民,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外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党要始终做到不能脱离人民和凌驾于人民之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总论到分论,再到具体的内容条目,通篇展示了我们党领导人民所创造的两大世界罕见奇迹,充分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立足中国实际、汲取中华优秀文化的科学制度体系,是最具有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是深得人民拥护与支持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在于始终将人民利益作为制度设计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并通过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等各领域制度的系统性完善与整体性巩固,充分体现了“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这一根本政治立场。首先必须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取向,即解决“为谁发展”这一根本性、方向性问题,这是一个关系根本、关乎核心的问题。若脱离了人民性这一根本政治立场,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失去根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偏离了价值导向,自然也就无法实现国家治理和治理现代化的高效能。由此可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终要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准则。《决定》始终坚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宗旨,既是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制度性回应,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重要制度保障,这一制度设计与治理创新,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此,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持续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深程度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动力源泉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这一论断深刻表明,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主体力量,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秉承人民至上原则。
依靠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活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关键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唯物史观同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中国共产党将群众路线视为自身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党的根基和血脉。只有始终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就没有过不去的“娄山关”和“腊子口”。《决定》在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我们党正是始终坚持践行“一切成就归功于人民”,才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持续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实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不断进步。
依靠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活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定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作为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我们党始终强调,只有人民才是衡量我们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一把最好尺子。唯有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始终坚守“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才能为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提供源源不断的理论滋养。《决定》指出,要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是完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它保证了人民在发展中不断得到实惠,是一种真正优越的制度,是党领导人民经过反复比较而逐步形成的适合于中国社会发展实际,能够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中为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提供坚强保障的制度,值得我们倍加珍惜,不断发展完善和坚持巩固。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定要画出全国各族人民的最大同心圆,领导人民团结奋斗、持续奋斗、永远奋斗。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对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路上的困难与挑战,越发需要我们不断“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决定》对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设定了完成时效,这就是“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施工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了这样的科学制度体系,全体中国人民就有了鲜明的时代标识和共同语言,党带领全体人民奋勇前进就有了正确方向,就能够实现我们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与人民愿望的高度协调一致,就能为我们党领导全体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坚强的制度体系保障。
(作者分别系大连海事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教授,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