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六起产品质量违法典型案例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宋晓桐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消防产品、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管,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6起相关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案例一:金普新区凡晨阀门水暖器材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水带案。市市场监管局在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大连金普新区凡晨阀门水暖器材商行销售的有衬里消防水带,最小爆破压力项目不符合GB6246-2011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从武汉市中团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采购了该批商品。针对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消防水带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顺口区顺意隆电子商贸经营部销售未经认证电动自行车案。旅顺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旅顺口区顺意隆电子商贸经营部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抖音平台上销售的3台电动自行车未经3C认证,均无法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针对其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长兴岛经济区洪宇电器炊具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金属软管案。市市场监管局在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长兴岛经济区洪宇电器炊具店销售的燃气金属软管长度极限偏差和标志项目不符合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经查,该批燃气金属软管是当事人从来到该店的推销人员处购进。针对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燃气金属软管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甘井子区华北路益如建材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案。甘井子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沙河口区消防救援大队移交线索,甘井子区华北路益如建材商行销售的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一氧化碳防护性能项目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经查,当事人从中山市玖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了涉事商品。针对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金普新区三十里堡彦江日用百货批发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金普新区市场监管局三十里堡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大连金普新区三十里堡彦江日用百货批发店内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减压阀产品中有多个输出压力均可调节,不符合GB35844-2018《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定,判定为不合格品。经查,当事人从沈阳市南塔市场购进相关减压阀。针对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庄河市洪伟机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庄河市市场监管局在庄河市洪伟机动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现场发现2台台铃电动自行车鞍座超过350mm,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尺寸限值”的规定。经查,当事人从江苏台铃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该产品。针对当事人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