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市海洋发展局通报六起休渔期执法典型案例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小华

2025年海洋伏季休渔以来,市海洋发展局继续加大严管严打力度,深入推进渔船渔港专项整治,发挥“四海一家”联合执法机制作用,严厉查处一批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近日,市海洋发展局通报了六起休渔期执法典型案例。

非法收购渔获物 全流程追溯严惩

6月5日凌晨,朱某使用车牌号为辽BA**85的厢式货车装载723.15千克鲜活渔获物紫石房蛤(天鹅蛋),评估价格达7231.50元。经查,朱某存在收购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部门没收其非法渔获物,并处以等额罚款7231.50元。此案例凸显执法部门对渔业违法行为全流程追溯的决心,通过追究非法收购者责任,斩断利益链条,阻止非法捕捞渔获物流入市场。

“三无”船舶零容忍 高效打处保安全

6月17日夜间,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多部门,在大连市和营口市交界处浮渡河海域开展跨市“警渔”联合执法行动,成功查获10余艘涉渔“三无”船舶。目前,涉案船舶已按规定启动处罚没收、拆解销毁程序。涉渔“三无”船舶未经检验、登记,海上航行作业安全隐患极大。执法部门对此采取“零容忍”态度,优化处置流程,压缩联合认定周期,实现高效打处。

进出港报告未办理 严格管控强意识

5月15日,长海县海洋发展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大长养3****号养殖渔船未按规定办理进出港报告手续出海从事养殖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对船长作出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执法部门此举是强化休渔期渔船动态管控的关键举措,警示船东船长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主动配合监管。

无证捕捞拆设备 组合出拳严打击

6月10日,大连市海洋发展局执法人员在三山岛海域检查发现,辽大开渔养61号渔船从事捕捞生产作业,且船上北斗设备为“辽大金渔21号”设备。经调查,当事人擅自拆卸本船北斗设备,隐藏在另一艘“三无”船舶上,并放置辽大金渔21号渔船北斗设备以逃避监管。执法人员现场吊装涉案“三无”船舶上岸,并按规定启动处罚没收、拆解程序。依据相关条例,对辽大开渔养61号渔船实际经营人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行为罚款2万元;对两艘渔船船长擅自拆卸导航安全设备行为责令停航整改,并分别罚款2万元。执法部门对三种违法行为并案从严查处,打出“没收+罚款+停航”组合拳,严厉打击养殖渔船非法捕捞行为。

超航区航行作业隐患大 安全红线不可逾越

5月31日,辽大旅渔51***号单一钓具渔船航行至距岸15海里处从事钓具生产作业,而其《国内海洋小型渔船安全证书》核定航区为“平静水域”(距岸不超过5海里),存在超航区航行、作业违法行为。依据《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对船长作出罚款1900元的处罚决定。渔业船舶超航区航行作业安全隐患大,此处罚明确传递“安全红线不可逾越”信号,警示船东船长重视渔船安全生产。

特许作业要严管 确保政策不滥用

5月15日19时,鲁长渔运60***号渔船从山东长岛出海,5月16日10时到达长海县小长山岛运输虾夷贝苗,后航行至龙王塘渔港避风时被查获。该船虽经批准特许从事养殖水产品运输活动,但本航次未按照批准航线运输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对船长作出罚款6000元的处罚决定。执法部门坚决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确保特许政策不被滥用,强调特许作业渔船须严格遵守航行、作业要求。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