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助力检察履职提质增效
周久人
依法对司法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刻把握新时代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连续两年将监督视角精准聚焦检察履职的关键环节,通过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推动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司法监督的实际成效助力法治大连建设进一步发展。
精准选题 服务大局惠民生
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如何找准切入点,提高监督质效?市人大常委会的答案始终是:紧跟核心、紧扣大局、紧贴民心。
两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开展的专项工作司法监督,正是这一思路的生动实践。去年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化解监督议题的提出,源于对刑事犯罪结构深刻变化的敏锐把握。当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罪案件数量居于各类刑事犯罪前列时,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起轻伤害案件,已不仅是司法办案问题,更关乎群众切身感受和社会和谐稳定。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乃至电影《第二十条》引发的全民法治思考,这些都为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选题提供了清晰的时代坐标和深厚的民意基础。市人大代表在年初人代会上提出的建议,则直接为司法监督工作按下了加速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目光投向民事检察领域,同样是顺势而为、因需而动。这份“势”,来自上级人大对民事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与联动调研带来的深刻洞察;这份“需”,源于我市在护航市场经济、打击虚假诉讼、拓展监督维度等方面既有亮点又存短板的现实课题。在今年的人代会上,代表们提出“民事案件关系营商环境、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建议开展民事案件专项监督”“虚假诉讼损害司法权威,必须严厉打击”等建议。代表们的持续关切,是民意的再次集中表达,也是常委会工作的方向。
本届常委会创新建立监督工作协调会议机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的重要指示要求,落细新修订《监督法》相关规定,通过首次向“一府一委两院”征求意见、首次以党组名义报市委、计划首次向社会公开等一系列严谨流程,最终在与市检察院的反复磋商、凝聚共识中,确定了民事检察这一监督重点。过程的每一步都彰显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开放性与规范性。
两次议题的选择,看似领域不同,实则内核统一:都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的必然之举。
一线调研 创新方式求实效
有效的司法监督,离不开扎实深入的调研。为使审议意见切中要害、切实可行,调研工作必须突破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传统方式,不断探索新模式。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动调研方式创新,引导委员和代表深入司法一线,在直观体验和亲身参与中,精准把握检察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在去年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前期调研中,调研组努力突破案卷材料的局限,深入司法实践现场。委员和代表们全程旁听了一起拟不起诉的轻伤害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观摩检察官如何阐释法理、听证员如何开展评议,亲身感受矛盾纠纷化解的实际过程。这种“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现场体验,使调研组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诉源治理有了更真切的认识。此外,调研组还走访了案件当事人,倾听他们的心声。令调研组印象深刻的是一名案发时尚未成年的当事人,当这个年轻人真诚地说出“检察官阿姨的帮助让我们两家放下了怨恨”时,大家更加确信,司法的意义不仅在于裁决,更在于修复社会关系、传递法治温度。
今年的民事检察调研,更加注重亲身体验和跨领域协同。面对其他省市民事检察工作中长期存在的调卷难问题,调研组并未局限于座谈交流,而是与检察人员一同前往法院,实地了解调卷流程。从申请到交接,全程跟进见证了我市法检两院高效规范的协作机制。这为得出调卷顺畅的结论提供了扎实依据,也为进一步优化司法协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调研组还重点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走访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涉借名贷款抗诉案件的当事人,直观评估检察监督带来的民生温度。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研首次邀请多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青年干部全程参与。来自办公厅、研究室、财经委等不同部门的年轻同志,凭借多元的专业背景和新鲜的视角,在座谈中积极发言,在调研后系统梳理,提交了多份极具参考价值的书面建议。这一做法既响应了机关培养锻炼青年干部的号召,也为司法监督工作注入了跨领域的思维活力。这种创新尝试,本身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工作环节有序参与的生动实践。
靶向发力 破解司法痛难点
确定监督方向只是起点,如何让监督更具针对性、更具实效,是人大司法监督的重中之重。市人大常委会在确定本年度监督议题后,并没有满足于宏观层面的监督,而是进一步聚焦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民事检察工作从“面”上的监督、向“点”上的深化,切实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在今年民事检察工作的监督过程中,调研发现与代表呼声共同指向了两大司法实践中的痛点与难点,并据此最终确定了两个专项监督重点:一是对近年来省、市法院二审、再审改判案件开展专项监督;二是对执行终本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此举旨在以小切口撬动深层次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司法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监督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两个专项监督工作。在再审改判案件监督方面,组织对2023年以来市法院再审改判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目前已完成首轮50件案件的审查工作;在执行终本案件监督方面,重点围绕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活动以及消极执行问题开展监督,目前已调取2022年至2024年期间终本案件卷宗3981册,针对发现的执行文书未依法送达、执行案件立案超期、未及时查控财产等问题,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4件,有效推动了执行程序的规范化。
人大监督的选题与检察机关的答题,在此过程中形成了有效的闭环。专项监督的开展,推动了民事检察监督机制的完善,彰显了人大司法监督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务求实效的工作导向。
四个聚焦 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人大司法监督贵在精准,重在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司法实践中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瞄准关键环节,推动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升效能。
聚焦理念更新与原则落实,推动司法政策精准落地。在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着力推动转变构罪即捕的传统观念,促进刑事和解实质化,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在民事检察监督中,则强调树立精准监督理念,针对执行监督权威不足等问题,提出深化类案监督、规范监督程序,提升检察监督的刚性与公信力。
聚焦机制构建与协同发力,推动形成多元共治格局。监督工作始终关注跨部门协作与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检察机关在轻伤害案件中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调解组织的“检调对接”,探索“检察官进网格”等前端化解模式;在民事检察中,督促健全与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强化对虚假诉讼的协同治理和数据赋能,凝聚化解矛盾的合力。
聚焦办案规范与效能提升,推动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常委会着力从制度层面促进工作提质增效。针对轻伤害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议规范流程标准、强调主动引导、完善监督与评估机制;针对民事检察,提出规范强化民事执行监督效能、推深做实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明确实际主体责任等建议,夯实依法监督的基础。
聚焦源头治理与民生保障,践行人民至上根本要求。两项监督均将保障权益、促进治理作为关键点,既推动检察机关结合轻伤害办案分析深层次矛盾,通过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从源头上预防纠纷,又督促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力度,聚焦民生热点,推动解决“执行难”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持续聚焦以上关键环节,人大监督不仅推动解决了具体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更凸显了其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
跟踪问效 做实监督后半篇
专项审议的结束,并不意味着监督的终结,而是推动问题整改、促进长效治理的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做好司法监督“后半篇文章”,推动审议意见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
以清单化管理压实整改责任,是确保监督实效的关键创新。今年的民事检察监督首次采用了问题清单式督办模式。市人大常委会在印发审议意见后,同步督促市检察院梳理形成包含14个具体问题的清单,并逐一对应提出整改举措,形成“审议—清单—反馈—落实”的严密监督闭环,使整改方向更明确、责任更清晰、跟踪问效更有力。
监督的最终落脚点,在于推动具体问题的解决和制度的完善。市检察院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动作迅速,措施精准。从上一年度的轻伤害案件监督开始,推动“检察+网格”多元调解、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公开听证等机制持续运行并不断完善。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轻伤害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率已超过95%,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在虚假诉讼监督领域,通过组建专业团队开展专项监督,常委会会议审议结束后,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8件,取得初步成效。通过发布高质效办案专刊、强化案例指导,整体办案水平进一步提升。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执行措施不当等问题,及时提出监督建议并获采纳。同时,研究制定《加强民事检察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民事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流程。
人大司法监督还有效发挥了“连接器”作用,促进跨部门协同联动。常委会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赴市公安局调研,推动检警协作。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迅速响应,在严格遵守公安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通道,提供户籍人口、前科历史犯罪记录等22类数据核查比对服务,有效打破数据壁垒,为民事检察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来源和数据支撑。
更值得关注的是海事监督新域的破冰之举。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有部分常委会委员指出需落实“两高”文件精神,强化对之前监督空白领域——海事法院的法律监督。市检察院与大连海事法院积极互动,共同签署《关于开展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就虚假诉讼、执行活动监督等达成多项共识,开创了海事检察监督的新局面。
跟踪监督审议意见的落实,见证具体问题的解决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正是人大司法监督权威与实效最生动的体现。通过持续跟进和推动,人大监督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法有所行、监有所效。
司法监督的征程,总是向着法治更深远处延伸。两次专项司法监督的实践充分证明,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依法履职目标同向、使命共担。市人大常委会将始终坚守法治初心,践行为民使命,继续用好、用活、用实宪法赋予的监督权,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持续探索中,推动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以法治力量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护航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连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