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将于10月28日上市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邵海峰)昨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正式发布关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月均价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将于10月28日(周二)21:00起挂牌交易。

作为境内商品期货市场首批针对均价贸易场景设计的期货品种,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的上市不仅填补了境内均价风险管理工具的空白,更以创新的现金交割机制,便利化工产业开展长周期贸易,标志着我国化工衍生品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迈上新台阶。

根据上市通知及前期已发布的业务细则,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吨/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合约月份为1—12月,与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完全一致,便于市场参与者理解。交易代码分别为“L合约月份F”“V合约月份F”“PP合约月份F”,例如PP2602F即代表合约月份为2026年2月的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

为进一步聚焦流动性,月均价期货上市首日将挂牌2602、2603、2604三个月份的合约,挂牌基准价为对应实物交割期货合约在10月28日的结算价。交割方式方面,月均价期货突破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由交易所根据交割结算价直接划付持仓双方盈亏,与实物交割期货形成合力,为产业客户提供更多元的解决方案。合约到期方面,月均价期货的最后交易日与最后交割日设定为同一日,即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风控体系方面,月均价期货延续市场成熟框架并优化细节,通过精细化管控防范市场风险,保障品种平稳运行。结算价定价机制方面,大商所创新采用“分阶段计算”模式,既保障价格公允性,又从源头防范市场操纵风险。

此外,根据大商所同日发布的公告,自10月28日夜盘交易时起,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将被纳入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范围。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的上市,是期货市场紧扣产业需求、创新服务模式的重要举措,将与现有实物交割期货形成“互补共进”的格局,二者将共同构建更完善的化工衍生品生态,进一步增强我国化工品价格国际影响力。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