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1799万元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完成拨付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小华

近日,大连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工作取得关键进展,第一批专项奖励补助资金1799万元已完成市财政统筹拨付,目前已分拨至各县区。待公示无异议后,这笔资金将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渔民手中,为渔业转型升级和渔民转产增收带来政策利好。

为保证补助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大连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制定了《大连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木改钢”补助政策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资金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的全流程规范,构建了“一船一档、层层把关、全程可溯”的管理机制。这一细则紧密结合大连渔业“老旧小木渔船数量多、安全效能低”的实际情况,既符合国家渔业发展补助政策要求,又充分考虑了本地渔民生产转型的需求,为政策的有效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作为推动渔业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此次减船转产与“木改钢”补助政策形成协同联动的“组合拳”。补助资金将重点用于支持老旧木质捕捞渔船有序退出市场,同时鼓励渔民将渔船更新改造为安全、节能、环保的钢质及新材料渔船,或者引导渔民转产从事其他产业。

目前,各县区正在加快推进补助对象信息核对和公示筹备工作,以确保资金精准发放到受益群体。此次首批资金的发放,将有效缓解渔民更新改造渔船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渔民参与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为大连实现“海洋生态保护、渔业产业升级、渔民稳定增收”的多赢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市海洋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补助政策实施流程,加强资金监管,推动减船转产与“木改钢”工作常态化开展,助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