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30元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于艳新)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省政府批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大连全域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100元调整为2230元,增幅6.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21元调整为22元,增幅4.8%。

此次调整后,将有效拉动低收入劳动者增加收入,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注入新动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保安、保洁、环卫工人等一线劳动者,以及特困供养、就业困难等人员将成为主要受益群体。

据了解,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中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大连最低工资标准实现“三连调”,并实现标准区域分档到全域统一。历经三次上调后,月标准平均增幅达到26.8%,小时标准平均增幅达到23.7%。这些惠民举措,让大连振兴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汇聚起加快推进振兴发展的强大能量。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方面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如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维权机构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