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供给机制、扩大学前特殊教育资源供给……事关特殊教育,大连这样做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栾光煜

近日,大连市教育局下发《大连市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市全学段特殊教育体系实现全域覆盖且更加完善,融合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经费、师资、基建等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试点地区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特殊教育办学质量显著提高,残疾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构建起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新格局。

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供给机制

将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纳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总体方案,统一制定招生计划、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建立“双线并行、定期比对”的数据动态管理机制,精准掌握未入学残疾儿童情况,防止漏登漏报。组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开展入学评估并提出安置意见,建立“评估-安置-支持”无缝衔接机制。建立“一人一案”电子档案追踪系统,全程记录教育安置、IEP实施、服务提供、学业能力发展情况,确保安置率持续保持100%。

扩大学前特殊教育资源供给

构建覆盖学前到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协调教育、卫生健康等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试点区要在2027年底前成立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班)和融合教育幼儿园,健全特殊教育幼小衔接机制。(试点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

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

鼓励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拓展残疾学生招生渠道,对具备相应学习能力的残疾学生应收尽收。2027年底,试点区特殊教育学校开设职教部,建立一体化培养体系,积极探索职业教育专业和课程建设,规划实训场地,满足残疾学生职业阶段的教育需求。(试点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

发展高等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支持高校增设残疾人相关专业,建立学业、就业支持机制。招生考试机构要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条件。支持市属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畅通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完善经费保障

继续实施大连市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8000元/年/生,寄宿制学校上浮25%,达到10000元/年/生。确保生均经费、补助经费和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奖励经费落实到位。按照省定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及为特殊教育教师免费提供就餐等政策,确保特殊教育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免费提供就餐、洗理、被褥和校服等。

保障教师待遇 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特殊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融合教师及“种子教师”培养项目,强化师德师风、特教学校教学研究和融合教育实践;实施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计划,重点提升融合教育指导能力、康复技能和数字化教学水平。

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基本工资50%)。普通学校(幼儿园)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和送教上门教师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保障。

推动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深化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孤独症、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深化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建立健全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合作的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长效合作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定期组织开展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筛查、诊断、评估、康复训练及对教师的康复知识专业指导,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针对特殊学生的特点实施个别化教育,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探索符合特殊教育规律和随班就读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学设计、学科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作业设计、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有效实践模式,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和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个性化支持。完善特殊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科学全面具有区域针对性的评价体系,建立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推动区域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试点地区:中山区、西岗区、甘井子区)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