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五起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宋晓桐)“双12”将至,为巩固前期网络市场专项整治成果,持续释放监管震慑力,近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起网络交易违法典型案例,呼吁网络经营者恪守诚信原则,规范促销行为,倡导消费者理性甄别网络信息,主动留存证据,切实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案例一:大连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业务,为扩大销量,在其自建网站发布广告宣传所售商品,但在宣传中使用不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大连某文化教育培训学校发布虚假广告案

经查,当事人从事文化教育培训,为扩大生源,在其自建网站发布含有“英国剑桥官方授权BEC报名中心”“XX老师剑桥大学英语考评部BEC官方华北区经理”“剑桥BEC授权培训师”等内容广告,事实上,当事人并未取得英国剑桥的官方授权,相关教师也不在剑桥大学考评部任职,亦无人员系剑桥授权的培训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自然人窦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服装案

经查,当事人通过网络直播销售某品牌服装,但该服装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自然人王某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案

经查,当事人在网上从事化妆品经营,年交易额累计455082.98元,但未办理注册登记。另查明,当事人经营的某品牌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甘井子区泉水街道某家常菜馆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案

经查,当事人从事餐饮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后当事人为拓展经营渠道,在网上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但未依法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相关资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