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暖于民 服务在线

我市供热管理部门直播间解答群众关切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刘源)冬季供热事关千家万户,是彰显城市温度的民生大事。12月20日上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市内四区和高新区供热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受邀来到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服务监督品牌《12345有事您说话》直播间(FM103.3),普及供热基础知识,介绍我市今冬明春供热工作情况,现场接听热线,倾听呼声、受理诉求、解决问题。

有听众打来热线询问,供热期出现室内温度不达标怎么办,可以申请退费吗?供热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解答称: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供热用热期全天室内温度,居民用户卧室、客厅不得低于18℃,其他有用热设施的房屋不得低于16℃;非居民用户(不含工业建筑)不得低于16℃。用户认为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可以要求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测温,双方对测温结果有争议的可以向所在区(市)县供热用热管理机构或者计量技术检测机构申请复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用户室温不达标的,由供热单位按照市供热用热主管部门的规定退还用户用热费用。正常情况下,采暖期结束后一个月,用户带着测温单到供热单位就可以办理。为了便民,有的供热单位采取在下一年缴费中直接抵扣,这种方式要由双方协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费用是一定要退的,请用户保存好测温单。

该负责人介绍,温度不达标可能存在多种原因:一种是暖气设施堵塞或是因用户装修改动得不合理,可以找供热单位上门查看,排排气,疏通一下堵塞的地方就正常了。如果还是不行,就可能涉及整栋楼或整个片区,这样的话无法马上解决,需要在采暖期结束以后,供热单位列出计划,做到“冬病春治”。另外还有一种可能是房屋透寒问题,需要用户做好自我保温。

一名家住高新区的居民装修新房时想对屋内暖气进行改造,想知道改动后如遇冬天暖气不热的问题还能找供热公司解决吗?高新区供热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如果一定要改动暖气设施可以找供热单位进行施工,以避免暖气不热情况的发生。根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用户改动用热设施或者改变用热热量、用热用途,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进行。未委托供热单位进行或者因装饰、装修等影响用热效果的,自行承担责任;影响供热用热设施运行或者其他用户用热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委托供热单位进行处理,不恢复原状或不委托供热单位进行处理的,供热单位可以暂停供热。

节目中还有部分市民反映家中暖气不热问题,工作人员一一记下联系方式。直播结束后,相关单位立即召开碰头会,汇总各区问题,并将跟踪落实办理情况。

■短评

“在线问暖”将民生关怀落到实处

万恒

供热无小事,民生大于天。当寒风凛冽,室温高低直接关系群众冷暖。我市供热管理部门通过“12345有事您说话”搭建的直播桥梁,现场答疑、接诉即办,正是将服务窗口移到百姓的“指尖”和“耳边”,把民生关怀落到实处。

冬季供热,是千家万户的“头等大事”。热线既连着民心期盼,也牵系责任担当。直播答疑不仅清晰解读了测温标准、退费流程等政策,还厘清了用户自行改造的风险与责任,充分体现服务意识。对于现场未能立即解决的个案,承诺跟踪督办、“冬病春治”,彰显不回避、不拖延的务实态度。

把“问题清单”变为“服务清单”,需要直通一线的速度和温度。供热管理部门此次直播,就是一次有益的政务互动尝试。当这样的“在线问暖”成为常态,反映的问题能件件落实,民生工作才能真正实现主动向前,精准到位。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