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有惊喜 发票变“红包”

有奖发票活动火热进行 100%中奖助推消费热情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周爱娜)“刚抽中了100元!”“我中了20元”“我抽到了50元!”——这样的惊喜对话,近日频繁出现在我市日常消费领域。今年2月,我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让消费市场迎来一股“返利”热潮,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见到回头钱了!”近日,市民唐先生在朋友圈晒出惊喜,他将一张票面金额300元的加油发票顺手上传云闪付后,直接中了100元,“从知道活动开始我就参加了,这是中得最多的一张。”

像唐先生这样的市民不在少数,文女士在餐饮消费后参与抽奖,中了20元。“以前开发票总觉得麻烦,现在吃完饭主动要发票,上传就能中奖,感觉像‘抢红包’。”这种“真金白银”的激励切实增强了消费者索票意识。昨日,在中山区三八广场附近一家烤肉店里,工作人员边开票边告诉记者,规范开票确实是企业的义务,但之前顾客大多会放弃索要,近期用完餐后索要发票的顾客越来越多,“都说要用来参加抽奖,我们也会积极配合。”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本次活动设置“即开即奖”与“定期开大奖”双重抽奖模式,门槛低,频次高。用户通过云闪付App上传发票参与抽奖,奖品以云闪付红包的形式发放。“即开即奖”模式,单张票面金额100元(含)以上(价税合计)即可参与,中奖率100%。“定期开大奖”模式需单张发票票面金额(价税合计)满500元(含)以上,2月至7月每个月将在第三方公证处监督下进行公开抽奖,赢取更高奖项。

市民潘先生则在上传发票时遇到曲折,“活动刚开始时我不了解细则,商家把发票上的名字开成‘个人’而不是我的名字,我上传后系统提醒与注册名字不符。”对此,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此次有奖发票试点活动范围明确,发票种类为消费者个人(自然人),在大连市域内注册的商户开具的通过实际消费取得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中购买人姓名应与云闪付App上传时账户的实名注册信息保持一致。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