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关于规范大连市有奖发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告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周爱娜

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维护有奖发票活动公平公正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与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发票开具及参与行为,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发布联合通告。

通告中明确,对下列违规开票要求,商家有权依法拒绝,并留存相关记录:要求开具未实际发生消费,或与实际消费内容、金额不符的发票;要求对同一笔消费不合理拆分开具多张发票,或将多笔无关联消费合并开具发票;无销售退回、开票有误等合法情形,仅为参与活动要求红冲、作废发票后重新开具;要求对同一笔消费更改购买方信息,反复红冲重开发票。

个人消费者已参与我市有奖发票活动的发票,后续发生红冲的,按以下规则执行:活动开展期间,个人消费者已参与活动的发票发生红冲,累计达1张的,暂停其活动参与资格1个月;暂停期间或资格解封后再次发生此类红冲行为的,永久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累计达3张的,直接永久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

通告中要求,各商户应严格按真实交易依法开票,履行主体责任。消费者遇拒不开票、违规开票行为,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举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