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6.2%
最高每月可领2007元
2026-03-23 08:49来源:大连日报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于艳新)近日,记者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我市根据辽宁省相关政策及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正式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两类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均可享受待遇提升。
据了解,此次调整按照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分档划定标准,充分体现“多缴多得”原则。其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由原每月1785元调整为1895.5元,每月增加110.5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由原每月1890元调整为2007元,每月增加117元;上涨幅度为6.2%。
本次调标依据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是我市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的具体行动,推动城市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失业参保群体。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上调,将切实缓解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压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
新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将自动按新标准发放及补发差额,无需额外申请。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人社局已统筹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做好待遇核算、系统调整、资金保障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持续推动社保各项惠企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编辑:高佳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