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曝光5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再敲森林防火警钟!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石晶)清明将至,正值我市春季森林防火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坚决守住森林防火安全底线,日前,市应急管理局通报5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市民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决杜绝违规用火行为。

案例一:2025年3月25日,张某革、张某贤、张某梅3兄妹在甘井子区华侨农场石山沟为其父母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情,涉嫌构成失火罪,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3人被取保候审,等待起诉中。

案例二:2025年4月3日,在森林防火期内,王某印未经批准在瓦房店市万家岭镇盖店村沟口屯河西西山上坟祭祀引发森林火情,2025年4月29日被行政机关处以1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三:2025年6月3日,陈某富在旅顺口区江西街道大口井村林边樱桃地燃放鞭炮驱赶鸟类,导致附近发生森林火情,涉嫌构成失火罪,于2025年12月23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追究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案例四:2026年2月17日,村民季某春在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街道东沟山林地附近燃放烟花爆竹引燃荒草,进而引发一般森林火灾。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受案,对季某春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五:2026年3月17日,李某和在瓦房店市太阳街道王店村清理坟墓周边杂草、垃圾,装入编织袋后点燃,进而引发森林火情。公安机关按失火罪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严守防火规定,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编辑:赵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