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普新区多部门联合处置网络谣言

近日,王某通过个人网络账号发布作品,编造“金州汽车站全面关闭、停运”不实信息,引发关注,造成公众误解,扰乱公共交通运营秩序。经金普新区党工委网信办会同大连市公安局金州分局(金普新区分局)、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工作,王某对造谣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惩处。请广大网友文明理性上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空间秩序。

法律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编辑:李兆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