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价秤新规实施 整治“缺斤少两”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2026-04-29 08:43来源:大连日报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云记者宋晓桐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计量秩序,确保电子计价秤新规落地见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 2184-2025,以下简称《型评大纲》)已于2026年1月8日起实施,《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 1204-2025,以下简称《检定规程》)也将于2027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新规适用于最大秤量不大于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电子计价秤的型式评价和检定,涵盖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流动商贩等交易场所零售用电子计价秤产品。新规针对电子计价秤的防作弊功能进行了全面升级。其一,开壳锁机,授权解锁。电子计价秤外壳一旦被打开,将自动锁机,仅被授权人员可通过高保密性动态密码解锁,从源头杜绝拆机改装。其二,唯一身份,全程可溯。每台电子计价秤出厂须具备唯一性身份信息(生产码、维修码等),强制检定和日常监管时,通过制造商提供的查验平台实现出厂唯一性信息与现场产品信息的一致性核查,核查不符时,则可认定为假冒或无证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其三,统一“三码一封”。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必须完整有效,方可进行检定,实现生产、销售、使用、检定全链条管控。
编辑:李兆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