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9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根据大连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大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文产办发〔2019〕1号),现就2019年度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专项资金的单位,须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主营业务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分类(2018)》之内,且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同一申报主体在申报年度内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须由承担项目主体内容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同一项目不得在市政府不同部门重复获得项目补助、贷款贴息。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壮大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大委发〔2016〕22号)和《大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文产办发〔2019〕1号),本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创意设计、影视传媒、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广告会展、动漫游戏六大领域文化产业。

三、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2019年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补三种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支持。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已获得以前年度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贷款贴息项目除外)。

四、申报要求

按照属地化原则,各申报单位向本单位注册地所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本次申报实行线上申报,网上申报地址为:http://wcb.runsky.com。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上传相应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各地区文产办工作联系人名单详见附件5)。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定为8月19日-9月15日,申报截止日后,申报系统将会关闭,逾期不予以受理。

市文产办联系人:林 源

联系电话:82758633

电子邮箱:xcb8614@163.com

附件:

1.大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2.大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pdf

3.大连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4.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操作指南.docx

5.各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单位联系人名单.xlsx


编辑:高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