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如何快速、准确地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人社局相关专家,为您详细解读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程序和方法,助力劳动者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保障。
1. 如何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答:发生工伤事故后除了积极开展抢救治疗外,在申请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前,还有两个重要的前置环节,一是向属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判定是否认定为工伤;二是认为导致残疾的,应向属地市级劳鉴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生活护理依赖程度、停工留薪期及辅助器具配置等事项。工伤认定以及视情形鉴定后,才能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2.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相关材料。
3. 工伤认定决定是如何作出的?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4.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答: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时,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5. 工伤医疗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在协议机构进行治疗。参保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按三个目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三个目录的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6. 工伤保险待遇都有哪些种类?
答:工伤认定后,参保职工可根据工伤等级和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大体分为四类:一是医疗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二是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三是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等);四是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遗属抚恤金等)。
7. 待遇申请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对于协议机构发生的费用,可通过联网结算方式支付,在《认定工伤决定书》下达后到协议机构报销。对于不能联网结算的协议医疗机构,工伤职工可持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清单、病历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或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存折)等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若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申领伤残待遇时还需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或符合条件的银行卡、存折)等。
8. 待遇申请后多久能够到账?
答:经办机构应当自接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进行审核。每月25日前,市级经办机构会拨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至相关账户。
文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韩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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